法國作曲家兼教育家郭克朗於音樂理論上留下的名著之一。詳加介紹對位法規則,包含二聲部、三聲部、四聲部對位法等。學作曲之人,若想獲得靈活駕馭音樂素材的能力,實是不可或缺的一門學問。
【譯後記】
郭克朗(Charles Koechlim 1867-1951)是法國作曲家、敎育家。做爲作曲家,他特別對古代旋法有研究,並以它作爲其創作的基礎,但後來他也走到多調音樂或無調音樂的路。他的作品是多方面的,包括歌劇、交響曲、室內樂、獨唱獨奏曲等。然而,郭氏做爲敎育家的地位,恐怕要超過他做爲作曲家的地位。晚年他成爲法國樂壇上(無論作曲、敎育或瓧會活動)的重鎮人物,曾任法國音樂家協會會長、國際現代音樂協會名審會長兼法國支部負資人等要職。
郭克朗這本「對位法」(Precis des Regles du Contrepoint avec des Exemples〈Series Completes〉a 2, 3 et 4 parties)與另三本「和聲學」,是一般公認爲郭氏在音樂理論上留下的名著。儘管對位法的概念今天大改變,顯得有點古色古香,它像是一本嚴格的學校對位法課本。
我把這本「對位法」翻譯出來,介紹給國人有兩個意思:(1) 對於學作曲的人,如果想獲得自由自在的驅使音樂素材的音的能力,對位法是不可或缺的一門技術。(2) 在對位法技術發展的歷史中,這本書所處的調性機能對位法的階段,對於我們中國人仍是最缺乏的。在了解中古或現代對位法之前,調性機能對位法恐怕最能充實我們,也是我們必須了解的。
許常惠
民國五十九年十二月一日寫於臺北
【內文選讀】
第一章 定義與一般規則
以全音符作的數小節(8至15小節)的旋律叫做:定旋律(Chant donne)(又稱指定歌調,或題歌)。
對於這樣的定旋律,依照指定的節奏作出一個或更多的旋律便是嚴格對位法所要學習與練習的。(註1)這練習要遵守一定的規則。
這類練習的規則是故意作成非常嚴格的。(註2)因爲根據過去的經驗,愈是在嚴格的規則中訓練出來的人,愈能獲得熟練的作曲形式。
原則上必須記住下列事項:
(1) 所有旋律要作得平易,而且具有歌唱性線條。
(2) 由數個旋律的重猙而產生的和聲,必須要好聽,換句話說,必須使練習曲富於音樂性。
(3) 粗率的態度是最大錯誤,要以細心探求的態度去作。
(4) 在五線譜上爲視覺而作的對位法是無意義的,那只是紙上談兵。各聲部要寫得易唱是必要的,但這還不夠,還耍考慮各聲部的旋律連結是否富於音樂感。
不注意以上幾項的人是沒有希望進步的。對位法的學習就是要從這種學院式的修練而獲得寫音樂的技術。
所使用的和聲
對位法只使用完全三和絃的原位與第一轉位(六和絃)。六四和絃、增三和絃、減三和絃的原位及其他是嚴格禁用的(但後面將述的掛留對位是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