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位之學─復格曲之分析與創作

樂韻出版社 作者:蔡盛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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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嚴格對位法作為起始,逐漸步入自由對位法。二、設計按部就班之進行程序。三、含有卡農曲、創意曲、復格曲等複調音樂之分析及作法。四、所有作業幾乎都可在在書本上進行,不必再抄題或另印作業簿。五、常有供改錯之曲例,增加學習效果。六、常有供填空之曲例,增加學習之興趣。七、愈是實用性高的章節,曲例就愈多反之則愈少。八、屬於練習型的參考曲例,緊縮版面,以便容納更多的曲例。

【內容簡介】
對位法是什麼?
世界各民族都有音樂,這是人類本能投射出來的情感產物,當文明的步伐向前邁進時,音樂自然亦跟著進化,可以用推理來判斷,最初的音樂必為吶喊,然後再加上敲擊物體的「器樂」。可惜各民族的文化並非等速前進,「跑」在最前面的,其音樂當然最進步,跑在後面的仍舊非常原始。但是都碰到一個瓶頸,就好像螺旋槳的飛機永遠不能達到音速,必須改用噴射推進的方式,所以現在的飛機之能夠突破音速,無疑要歸功於噴射引擎。而音樂上的瓶頸就是和聲,音樂能發展到達今天這種境界,必須歸功於和聲學(廣義的)。和聲這種音的重疊組合效果,有些民族幾千年都無法理出頭緒來,始終只在一個很協和的小範圍內打轉。約在九世紀左右,天主教的修士們開始嘗試用一音對一音平行的方式,唱出二個不同音程的平行曲調時,開啟了和聲的大門,最早為五度和四度(其他各民族亦有相似的進展,然後就原地打轉),逐漸大膽地使用三度、六度,有人又想出在一個主調音的上方或下方對(唱)二個音而非只對一個音,此時增加了二度和七度等音程,即是現在的和聲外音概念,後來當然又邁向一音對三個音、四個音和各種奇特的節奏組合,方法逐漸增加,形成了所謂「嚴格對位法」,慢慢地又形成一種系統,並區分成五類方法去學習,那時因為以聲樂為主,故而使用各種C譜號。較早的是Johann Joseph Fux的Gradus ad Parnassum(發表於1725),此書的1965年英文版本,已完全改用高低音譜表,而捨棄再用C譜表。

嚴格對位法一碰到要作器樂曲,必然會變得愈來愈不嚴格。到了J.S.Bach的音樂,活用了對位法,逐漸形成了後來的「自由對位法」。對位法起先只注重音程,無可避免地又加入了和絃的概念,而且和絃的概念愈來愈與近代和聲學接近,只不過純和聲概念作的曲子較注重垂直音響的結合,而純對位概念作的曲子較注重各聲部線條式的好聽與否,漸漸地這二種方法的界線只在學習上有區分,而在實際作曲時,變成了渾然一體。

我為何要寫「對位之學」、「復格曲之分析與創作」
如果認真去探討對位法之內容與方式,會發現它與和聲學是大不相同的。當我們學習和聲學時,只要是傳統和聲學的敘述,其內容和範圍都是極相似的,如果有所差異,大概也只有在寫作聖詠式的四部和聲時,某些規則的細微枝節性不同而已,例如可不可用隱伏五度或隱伏八度、內聲部可否交越、交叉、不協和和絃如何正規解決或不正規解決等等;其次就是講述方法與論述角度的差異。對位法就不同了,在VII VIII兩頁中,我將手頭的二十一種有關對位法的書籍(包括我學生時代的筆記)作了一個簡單的歸納分析,就可以看出它們之間有著多大的差異!如果再仔細地分析,在嚴格對位法中又可以再區分「古對位法」、「非嚴格調性對位法」、「嚴格調性對位法」等等。

每一學年的第一堂對位法課中,總有非主修作曲的學生會問:「老師,為什麼要學「嚴格」對位法?」,「學了嚴格對位法有什麼用?」我常為之語塞,因為實在講不出什麼大道理來,惟一可能回答的是「學了對位法以後,將來可以分析複調音樂」(其實不學對位法一樣可以分析複調音樂)。無論國內外,很多學音樂的學子,多少都會覺得對位法是不容易學的音樂理論,規則是如此之繁多,這樣不可,那樣也不可,明明是好聽的曲調進行,卻被禁止,而且不同的書、不同的老師,居然會有不一樣的規則!而大部份規則很像是食古不化的舊教條。另一方面,亦有人把對位法說得高深莫測,凡用對位法作的樂曲必定都是金字塔尖的樂曲,能教對位法或用對位法作曲的人,學問奇大,似乎會高人一等!但是要客觀地評論這些觀點,必須是著名的理論家才能使人信服。皮斯頓(Walter Piston)是一位著作相當豐富的音樂理論家,他雖然不是頂尖的作曲家,但是他的許多觀點可以讓學習作曲者得到非常客觀的引導而不致於以偏蓋全,以下是從他的一本對位法中摘譯的一些精彩語錄:一、絕大多數的音樂中都含有某種程度的對位性。二、對位不像和聲學那樣,在十八、十九世紀中已發展出一種通用的寫法,即使有些差異也並不在於其基本因素與處理原則,而只是在應用時程度上的不同。三、學習者應切忌把對位法當成偶像來崇拜或者把對位一詞當成「好」的同義詞來對待。須知世界上有很多偉大的作品它們的對位成份是很少的(這是石破天驚的金玉良言)。四、對位本身的性質也不是絕對的,即使在被認為具有明顯對位特色的作品中,例如J. S. Bach的復格曲,它所用的對位,在程度上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

在教導學習對位法的規則上,特別是嚴格對位法,對於從不知對位法為何物之學習者,只會覺得規則太多、太嚴、很難學。但對於用功的學習者,則可能反而會不知所措,因為一般的學習者大都只看一本書或根本沒有書,而用功的學習者會去看同類而不同作者的書,他會去比較,結果因為各說各話,使他倍感困擾,玆舉數例於后:



1. A書:在兩聲部對位中只用音程講述和思考,完全不談和絃。
B書:在兩聲部對位中只用和絃講述和思考,音程只是去輔助計算和絃。

2. A書:每小節只准用一個和絃。
B書:每小節只准用一個和絃,終止之次殿小節可用兩個不同的和絃。
C書:每小節必要時可用二個不同的和絃。

3. A書:和聲外音只准用經過音、助音、掛留音三種。
B書:和聲外音可用經過音、助音、換音、後倚音、掛留音等。

4. A書:二聲部每小節之第一音,除作掛留音外,均應為協和音程。
B書:二聲部每小節之第一音,為保持聲部進行之暢順,允許使用不協和音程。

5. A書:使用各種C譜表:包括第一線C音的Soprano譜表。
第二線C音的Mezzo-Soprano譜表。
第三線C音的Alto譜表。
第四線C音的Tenor譜表。偶而使用高、低音譜表。
B書:只使用高、低音譜表,完全不用任何C譜表。

6. A書:不准使用第二轉位三和絃,只有極少例外。
B書:將某些和聲外音視作是許可的六四和絃。

7. A書:禁用所有連續五度或連續八度,除非兩者相距一個小節以上。 
B書:若連續五度或連續八度並不成為模進狀態,則不禁用。
C書:若構成連續五度或連續八度之進行,其中含有和聲外音者則不禁用。

8. A書:小調對位中,音階笫七音如為和絃音,限用和聲小音階或曲調小音階;
如第七音為和聲外音,則用自然小音階。
B書:小調對位中,終止時用和聲小音階或曲調小音階;其他均用自然小音階。

9. A書:曲調中禁止任何形式的同音反覆,遇到此種情形時要作八度跳進。
B書:並不禁止曲調中的同音反覆,但以x次為限。

這裡所列出的,還只是一部份而已。但已足夠顯示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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